【国度代祷信息更新·内蒙古王洪兰案】20250410
2025年4月10日,内蒙古呼和浩特王洪兰等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宣判。
9名弟兄姊妹出于爱心去补贴圣经购买款,没有牟利。另外印刷了一些《上好的福分》福音小册子。但被指控为“有组织的犯罪集团”,王洪兰姊妹被称为“犯罪集团”的首要分子,王迦勒、刘敏娜、杨志军被指为“犯罪集团骨干成员”。
王洪兰姊妹被判四年十个月,罚金一百万元,刑期至2026年2月14日。
王迦勒被判四年六个月,罚金二十万,刑期至2025年10月14日。
刘敏娜被判四年六个月,罚金二十万,刑期至2025年10月14日。
杨志军被判四年三个月,罚金十五万,刑期至2025年7月19日。
季合营被判三年,罚金两万。
季国龙被判三年,罚金两万。
张旺被判三年,罚金两万。
刘伟被判三年,罚金两万。
(上述四位弟兄刑期至2024年4月14日,去年已经释放)
李超被判一年,罚金五千。刑期至2022年4月14日,2022年时已经取保释放。
判决书的落款时间是2024年11月20日。
请弟兄姊妹们继续为王洪兰姊妹和她的家人、同工们祷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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